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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学生实验室守则
2021-03-04     (点击: )

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为维护实验室的正常教学秩序,学生进入实验室做实验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 进入实验室要穿戴整齐,保持安静,维护室内清洁卫生。

2. 服务实验员和实验老师的安排,严格遵守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必须按规定(学)号入座或听从教师安排,不得随意挑选座位。

3. 实验前做好预习,专心听从实验老师的讲解,必须在切实掌握仪器设备使用方法,经实验老师同意后方可开始实验,实验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 使用者要用好、管好自己实验桌上所配的实验用品,不得乱写乱画;各实验桌上的实验用品不得相互调换,不得带出实验室。

5. 除各座位配备的物品(含共用物品)外,其它物品及仪器设备没有得到教师或实验员的许可,均不得动用。

6. 实验过程中出现不正常现象必须及时报告实验老师或实验员,采取正确措施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事故。

7. 未经许可,不得搬动和使用除实验指定外的其它仪器设备;不得把实验室的物品带离实验室,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8. 每次实验后,必须清点自己的实验用品,如发现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告;下课离开前,应把自己实验用品放回抽屉内(或)原处,并请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9. 保持实验室安静清洁。严禁大声喧闹;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吃食物;严禁在实验室内吐痰、乱扔纸屑,实验后废纸自行带走。

10. 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实验用品、仪器设备等损坏或遗失者,必须按《肇庆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规定处理;对不听从教育者,实验教师可以取消其实验资格。

11. 实验完成后,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登记表格,整理和复原实验用过的仪器设备,经实验老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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