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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实验室安全守则
2021-03-04     (点击: )

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分室负责人应根据《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和《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实验室规则》等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 实验分室负责人亦为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由实验中心主任安排落实,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责对本实验室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 实验室必须配备相应规定的消防器材,严禁玩弄和变动原放位置及其它用途。

3. 任何人不得私拆、私接室内电线以及使用电器,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定期检查实验室消防器材及供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实验中心主任报告,由学院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4. 实验者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严禁在室内嬉戏,互相追逐。

5. 实验室实验结束后,实验室负责人必须认真检查电源、水源、气源是否关闭正常,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和废弃物的保管工作。

6.实验室负责人下班前须关水、关电,并关好门窗,并填写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日志,如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向实验中心主任报告,由学院报告后勤处通知派人修理。

7.严禁在室内煮食、堆放杂物以及进行其他一切非教学性活动。

8.寒暑假期间,学院内要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须主动与校保卫处部门及资产管理部门联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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